我陈明海,住广东高州碧桂园凤凰城翡翠岛,电话1343237****。我实名举报高州人民法院赖*明法官,他充当职业放贷人赖*梅、李*胜团伙的保护伞,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我合法权益。
在(2018)粤0981民初3151号案中(赖*梅诉林小琪民间借贷),赖*明法官与原告赖*梅关系非浅,却不避嫌。他明知赖*梅是小学文化、无业,且是无稳定收入的职业放贷人(在该院有多起民间借贷诉讼),也清楚赖*梅和林小琪是闺蜜,债务可能虚假,涉嫌虚假诉讼,仍徇私枉法。他助赖*梅团伙恶意查封我从林*琪夫妻处合法购得的高州碧桂园凤凰城翡翠岛31号房产,并将案件快速推进至执行拍卖,损害我的合法权益。
赖*明法官清楚此房产已登记在我名下(有房产局备案、房屋测量报告、房屋分户图、宗地图等),赖*梅是虚构债务、恶意查封。2019年1月22日庭审质证时,他问题严重,他先与赖*梅开庭前私下密会,之后对我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故意怠慢、玩忽职守,多次离庭接打电话,不让书记员及时登记证据。而对赖*梅口述的50万借贷关系(无借条、无转账记录等,是胁迫串通补写的借条),却认定有效。赖*梅在庭上狂言她无需证据,官司包赢……暗示了其中的不正当。
庭审中,被告林*琪夫妻及代理人未出庭,赖*梅无律师陪同,她与赖法官、书记员似很相熟,庭上互相呢称小名。在赖*梅编造虚假借贷事实时,赖法官竟主动帮她捋顺、补充证词,严重破坏公平公正,枉法裁判也就不难理解。
赖法官明知债务虚假,却违背事实和法律,枉法认定13万债务为真,据此判决赖*梅查封价值220万的我的房产有效,并推进执行程序,意图拍卖房产,令我房财两空…且从未向我出示过借贷证据。
因赖*明法官的徇私枉法,我的房屋买卖至今无法完成过户,数年以来我既要和林*琪夫妻打过户诉讼,又要和赖*梅打执行异议诉讼,使我经济损失数十万元,身心俱疲!
我坚信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,现李*胜因开设赌场等罪被抓判刑,赖*梅仍逍遥法外,恳请各级纪检组及公检法领导介入,撤销并重审此案,或督促高州法院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,让相关违法人员受到惩罚,维护司法公平公正,还我正义和损失。此前我已向当地多部门投诉无果,希望这次得到重视,并解决问题。不要逼群众放下法律,拿起武器…
|